【文化觀察】韓國離婚率高嗎?世界排名、婚姻制度、離婚手續、財產分配
這幾天因為大S再次閃婚的新聞蓋過烏俄戰爭,想知道協調近況、FED升息多少還要自己查?人家要結要離干卿底事?近在眼前的通膨各種漲價才可怕好嘛,醒醒啊媒體們不要為了PV鋪天蓋地狂灑(搖)
之前分享過一篇→【分享】韓國特有不動產文化:買房租房全租月租是什麼?買房移民正夯?!
韓國去度個假體驗韓式美食就好,要我在韓國生活並不想好嘛!會叫「朝鮮地獄」不是沒有原因的,韓國年輕人買房比台灣難度更高,個人認為關鍵原因在於「貸款」,韓國銀行不太可能提供八成以上的房屋貸款,沒有貸款就無法買房、無法買房可能就揹房租、不想付房租就要跟長輩同住、跟長輩同住就……,後面的情節韓劇有演了。
韓國的離婚率佔居世界排名算名列前茅(至2021年為止仍維持世界第三)
身為已婚婦女,我認為跟收入、居住、關係是環環相扣的,保持適當的距離較能維持婚姻和諧,不然以韓國上下尊卑超高標準,長輩如果住海邊的話真的不要結(直接給妳結論)!
韓國的離婚制度分為「協議離婚(협의이혼)」、「判決/訴訟離婚(재판이혼)」兩種:
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稱為協議離婚,如果無法達成協議離婚則可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如果兩方去意甚堅,一同向家事法院遞交申請書後,雙方婚姻關係就會進入猶豫期/冷靜期(호의기간)也就是「熟慮期(숙려기간)」,沒有子女的話一個月後可以接續未完成的離婚手續;如有未成年子女(包含胎兒)猶豫期是三個月。韓國判決離婚採「有責主義」,即導致婚姻失和的那位,無法擁有主動申請離婚的權利。不是先喊先贏而是對方有不法行為、惡意遺棄或生死未卜達三年之類。
韓國跟台灣類似,一樣是「法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分別財產)」。如果一方想保有婚前財產進入婚姻後須向法院申請「分別財產制」確保獨立性。
根據韓國法律,夫妻婚前有擬訂「財產分割協議」,基於協議離婚的前提下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協議不成變成判決離婚時就只能當參考不具法律效力了。婚後的共同財產基本上包含增額的都算,像是存款、股票、房地產……。如果離婚時遇到快要可領退休金或養老金的話,未來收入也能間接列入方分割項目裡。
韓劇裡的歐巴看看就好(有勇氣先露出額頭再說),珍惜現實世界身邊沒有華麗外表但起碼懂得彼此尊重的那位室友比較實在。